中国公民在毛申办护照、旅行证指南
2023-05-14 15:57

一、普通护照、旅行证

    自2022年1月29日起,“海外申请护照在线预约系统”停止使用,所有普通护照、旅行证业务均通过“中国领事”APP申请办理。

    确有特殊困难无法通过APP申请或有紧急需要人员,请联系我馆通过“绿色通道”进行线下办理,“绿色通道”具体办证要求、流程及所需材料请参照我馆官网官微有关通知或通过邮件、电话咨询我馆。

(一)下载注册“中国领事”APP

    “中国领事”APP可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商店、小米应用商店、华为应用商店或扫描下图中的二维码下载。下载成功后使用电子邮箱或中国手机号注册账号,根据提示填写中国身份证号或普通护照号(如无上述证件,可使用他人已实名认证的账号办理或联系我馆线下办理)完成实名认证,之后即可正常登录使用。

(二)申请办理

    1、信息填写

  (1)登录APP,点击“护照旅行证”或“应急旅行证”业务模块(“应急旅行证”业务仅适用于短期出国旅游、出差等丢失护照急需回国人员,在当地居留、学习、工作人员应选择“护照旅行证”业务),“拟办证使领馆”项选择“驻毛里求斯使馆”;

  (2)根据提示逐步、完整、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3)在线签字确认相关声明;

  (4)按要求上传证件照片(点击查看照片规格要求)、现持护照资料页等办证材料。

请注意:

    申请人如未满16周岁,有关操作应由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协助,请根据相关APP内提示要求上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同意办理护照的书面意见,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的护照等身份证件,以及证明法定监护关系的材料等(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

    2、身份验证

    为确保相关证件申请系本人操作,APP将对申请人进行人脸识别。如确实无法通过身份验证,可点击“跳过”直接进入下一步,但之后需要在线预约视频面谈时间或根据我馆要求到馆面谈等。

    3、提交材料

    我馆未开通邮寄递交方式,相关办证材料请通过APP在线提交。

    4、支付缴费

    目前我馆仅接受到馆现场刷卡缴费。

    5、提交申请

    完成上述步骤并成功提交订单后,相关申请将提交我馆审核。申请人可在“我的订单”或“消息中心”跟踪办证进度,我馆工作人员将及时通过APP反馈审核进展,视情在APP中留言要求补充上传材料。

    6、面谈面审

    因指纹录取等原因,原则上我馆要求到馆面谈。申请人应注意关注订单状态,及时选择预约时间。

    7、领取证件

因身份核实、邮寄证件等原因,办理时间不能确定。制证完毕后,APP中办证进度将更新为“新证件已制作完毕”,我馆在收到证件并完成数据处理后,将通过电话通知申请人到馆领取,请及时关注手机来电。

    APP各项功能目前仍在完善中,申请人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有相关建议,可通过我馆咨询邮箱或领事服务网相关邮箱(lss@mfa.gov.cn)进行反馈。

请注意:

  (一)未满16周岁申请人申请证照,应由一名法定监护人(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场陪同并出具同意办理证照意见,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法定监护人有效护照等原件和复印件)。  

  (二)申请人一旦递交补发护照申请,原护照即被宣布作废。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出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出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二、因公护照

    国内公派持公务或公务普通护照常驻人员,所持护照有效期不足、签证页即将用完、损毁、遗失、被盗等原因需换(补)发公务护照或公务普通护照。

    请自行联系所在单位向原发照机关(外交部领事司或地方因公护照签发机关)提出正式申请,并在“中国领事”APP在线提交订单。

    “中国领事”APP操作说明

    (一)登录APP,根据提示逐步、完整、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填写居民身份证号)。

    (二)在线签字确认《国籍状况声明书》。请注意:应由申请人本人签署。此电子签名将打印在新护照上,请以居中横向方式在电子签名框中签署本人规范汉字姓名。

    (三)上传数码证件照片(6个月内近照,白色背景、深色衣服、五官清晰、双耳可见)。

    (四)上传附加办证材料:

    1. 现持因公护照个人信息页;

    2. 护照加注页(仅限护照做过加注的情况);

    (五)提交订单后,请在“中国领事”APP中关注办证进度,及时根据审核反馈上传补充材料。

    (六)审核通过后,申请页面将出现“待预约”提示,申请人可预约时间后到馆办理。

三、香港特区证件 

(一)香港特区护照和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居住在毛里求斯的香港特区居民,可直接递交申请至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也可亲自到我馆递交申请。通过我馆递交的申请,我馆受理后将把有关资料寄到香港特区入境处审批,待收到入境处寄回的证件后,我馆将以电话等方式通知申请人到馆领取。   

(二)香港特区《入境身份陈述书》  

    香港特区居民在毛里求斯发生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过期、丢失或损毁的情况,应亲自前往我馆办理。我馆接到申请后,将向特区政府核实申请人的证件和身份情况,如属实,将为申请人颁发《入境身份陈述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粘贴于陈述书上)。所需材料如下: 

   1、如实、完整填写《入境身份陈述书》。中文姓名请用正楷填写,外文姓名请均用大写字母填写。 

   2、彩色近照一张(正面、免冠,55 mm×45mm)。 

   3、过期、损毁的证件原件或丢失的证件复印件(如有)。

   4、外国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5、ID1003A表格(来港旅游/过境申请表,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时使用)。 

   6、情况说明。如证件遗失经过等。

四、澳门特区证件

(一)我馆不直接受理或转递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的申请。

(二)海外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申请人可直接向特区身份证明局索取“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申请书”以及“海外邮寄申请须知”,按要求填写表格,并备齐有关材料后,直接将材料寄送至:澳门南湾大马路804号中华广场20楼 澳门邮箱1089号 身份证明局局长。

(三)在国外遗失澳门特区旅行证件

    年满18岁的澳门居民倘在国外遗失特区旅行证件,请参阅澳门特区政府网站“网上海外求助服务——旅游途中遗失证件”(www.dsi.gov.mo/ooas_c.jsp)。

    此外,倘澳门居民出外旅游时需紧急协助,还可致电24小时海外紧急求助热线求助,详情可参阅身份证明局网页(www.dsi.gov.mo/hotline_c.html)。

    有关“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详情,请参阅www.gov.mo/zh-hant/services/ps-1047/。

(四)澳门特区身份证明局联系电话是:(0853)28370777,(0853)28370888,传真是:(0853)28374300,电邮是:info@dsi.gov.mo。

(五)澳门居民在身份证明局办公时间(上午9:00-下午6:00)外发生非常紧急事宜时,可拨打24小时求助热线(0853)28573333。

(六)持有效《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持《澳门居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证》及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明的人士赴港,如符合一般入境规定,可获准以访客身份入境,逗留不超过180天。

(七)澳门非永久性居民持《澳门居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证》赴港,如符合一般入境规定,可获准以访客身份入境,逗留不超过30天。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亲自到使馆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二)申请人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取证单原件来使馆交费并领取证件。我馆仅接受信用卡或借记卡(包括“银联卡”),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支票。

(三)护照办妥一年后未领取者,证件将被作废销毁,并将可能影响申请人下次证件申请。


收费标准:

序号

种类

适用情形

费用

(卢比)

1

普通护照颁发

从未持有效护照的中国公民。

630

2

普通护照换发

 具有中国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630

1、护照过期的;

2、护照有效期不足一年的;

3、护照签证页即将用完的;

4、容貌变化较大的;  

3

普通护照补发

 中国公民所持护照遗失、被盗或因损毁而影响正常使用的。

630

4

普通护照加注

1、因与外国人结婚等原因而变更姓名的中国公民;

100

2、已在国内更改户籍登记姓名的中国公民,需办理曾用名加注的。

5

因公护照换发因公护照

 因公外派常驻人员所持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即将到期、签证页即将用完的。

0

6

因公护照换发因私护照

 原持因公护照(包括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旧版因公普通护照)出国,后因在国外停留目的发生变化而需改持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

0

7

因公护照补发

 因公外派常驻人员所持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时,可申请补发因公护照。

0

8

旅行证

1、临时出国护照遗失、被盗抢、损毁、过期,而急于回国的中国公民;

630

2、紧急情况下来不及申办护照的中国公民;

3、未持有“回乡证”,而需赴内地的中国籍港澳居民;

4、未持有“台胞证”,而需赴大陆的中国籍台湾居民;

5、部分情况特殊的中国籍未成年人。

9

香港特区护照 

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390

10

澳门特区证件

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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