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降低普通护照、旅行证收费标准的通知
2017-07-10 16:07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通知,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其中包括普通护照收费标准。
根据有关通知精神,中国驻毛里求斯使馆于2017年7月10日(以申请日期为准)起,降低签发普通护照、旅行证的收费标准,由原来每本980卢比下调至每本890卢比。其他收费标准不变。详情参见护照等证件收费标准一览表。
特此通知。
中国驻毛里求斯大使馆
2017年7月10日